□本報記者張維
  中央人民政府網站今日發佈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點》明確,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
  值得註意的是,《要點》特別提出了加大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
  《要點》明確,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適用一般程序查辦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
  《要點》要求堅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機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逐步建立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接受社會監督。加強行政審批項目調整信息公開,圍繞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的決策部署,及時公開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的行政審批項目信息。繼續推進行政許可辦理信息公開,加強依據、條件、程序、數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錄以及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推動其他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預算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
  與往年的政府信息公開要點相比,《要點》對於財政資金信息的公開程度要求更高。
  《要點》規定,政府預算和決算要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和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除按有關保密規定不宜公開其資金使用情況的部門和單位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算決算,部門預算決算要儘快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三公”經費公開也被要求力度加大。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詳細公開,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有關情況,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
  《要點》明確,深化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信息公開,發佈審計結果公告的同時,相關單位要及時、全面、準確公開整改情況,進一步提升財政預算執行和收支審計工作情況的透明度。
  切實加強監管信息公開
  《要點》要求,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監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實加強監管信息公開。
  在環境信息公開上,公佈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研究建立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信息定期公開制度,及時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環境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情況等有關環境。
  在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公開上,《要點》要求加強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公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主動全面公開特別重大、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文,逐步提高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和調查處理信息的公開比例。建立預警預防信息發佈和事故應急處置救援信息公開機制,擴大預警預報受眾範圍。加大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性質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可能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曝光力度。
  此外,《要點》要求推進國有企業財務相關信息公開。穩步推進中央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重點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法制建設信息,以及網上非法售藥整治、醫療器械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工作,提高監管透明度。
  本報北京4月1日訊
  (原標題:加大制售假劣商品案信息公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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